2026年正成为全球自动驾驶立法的重要拐点。中美欧三大核心市场同步推进顶层立法与配套细则升级,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也在搭建全球统一安全基线,旨在减少跨国市场的重复认证成本。行业由此从”无规可依、测试先行”的粗放模式,转向规则明确、合规先行的规模化商用阶段。
中国方面采取分级监管、场景先行的思路。国标GB/T 40429明确了L0至L5的驾驶自动化分级定义,《高阶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试点管理办法》支持L3及以上车辆申请产品准入并上正式牌照,同时明确L3系统激活状态下由系统承担驾驶任务、按产品缺陷逻辑追责。《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增设自动驾驶相关条款,首次在法律层面确认自动驾驶系统的法律地位。此外,中国牵头推动的联合国ADS GTR将国内复杂混行道路场景写入全球标准文本,覆盖L3和L4级别车辆的最低安全性能、风险评估、人机交互等强制要求。
美国立法方向偏向放开准入与简化监管。今年1月,美国众议院审议《2026年自动驾驶法案》草案,拟将无方向盘、无踏板车辆的年度豁免上限从2500辆提升至9万辆,并确立联邦监管优先权。该法案豁免条款直接面向量产商用车辆,企业提交申请后,NHTSA若在12个月内未作出否决裁定则自动生效。法案同时解除联邦层面自动驾驶重卡上路禁令,明确L3/L4运营主体为责任主体。美国采用企业自我认证为主的模式,但各州仍保有道路通行、保险、运营许可等属地权力,跨州运营壁垒依然存在。
欧盟将L3、L4自动驾驶系统归类为高风险AI系统,由《人工智能法案》实施强监管。车辆上市前须完成风险评估、系统测试、算法可追溯性验证及人机安全验证,上市后需持续收集安全事件并上报重大风险。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已批准DCAS UNR 171 series 02与UNR ADS,前者将于6个月后成为欧盟强制法规。欧盟《通用安全法规》将事件数据记录仪与高级驾驶员监控系统纳入强制标配,2026年放开L4自动代客泊车商用数量上限。欧盟市场统一,一旦获得型式认证即可在27国销售运营,但合规成本高、产品迭代周期长。
随着全球规则差距逐步抹平,单纯依靠算法或单一场景优势建立长期壁垒的难度正在上升。属地合规能力、场景落地能力、商业运营能力与全链条风控能力构成的体系化能力,正在取代单车智能参数比拼,成为自动驾驶企业竞争的核心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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