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国家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北雄安新区正式挂牌成立。该公司由国务院、雄安管委会、三大电信运营商及两大电网共同出资,为国有全资企业,董事长简勤来自中国联通,总经理陈荣辉此前任国家数据局副局长。公司主责主业明确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在央企名录中位列第28位,前接中国卫星网络集团,后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同时也是央企名录上的第100家。
央企名录的排序并非按成立时间或资产规模排列,而呈现出板块化特征:军工在前,能源居中,通信随后,电子信息在后。国家数据集团紧随三大运营商及中国卫星网络集团之后,意味着其定位建立在通信网络与算力网络之上,负责将网络上流动的数据转化为可开发、可流通的资源;而其排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之前,则表明数据资源的统筹运营被置于具体技术实现之前的底层位置。
在职能分工上,2023年10月挂牌的国家数据局负责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与政策设计,国家数据集团则承担数据资源开发、整合与运营的市场化落地。国家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张向宏将两者关系概括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协同格局。国家数据局此前多次指出,数据流通利用面临“不愿、不敢、不会”三大难题,包括政务数据分散、高质量数据供给不足、数据资产化路径不清等。国家数据集团的介入,意在依托央企信用与安全管控能力,在合规框架下汇聚、治理公共数据和行业数据,推动其向可交易、可入表、可融资的经营性资产转化。
数据被置于能源板块之后,释放出数据作为基础性生产要素已被确认的信号,但两者的运行逻辑存在本质差异。能源具有不可再生、有物理实体、可垄断等属性,逻辑核心是占有与分配;数据则可复制、可复用、非排他,越用越多,逻辑核心是流通与复用。因此,国家数据集团需要建立的是运营能力,而非控制能力。
战略定位不能替代商业模式。国家数据集团作为市场化运营主体,需对投入产出和经营成果负责。在此之前,全国已设立超过100家地方数据集团,截至2026年8月,近30个省级行政区基本实现省级数据运营主体全覆盖,但普遍面临权属不清不敢入表、价格机制缺位、授权期限有限等制约,多数呈现“增收不增利”状态。复旦大学一项研究亦指出,部分数据交易机构在缺少真实交易量的情况下通过“搬运”“凑数”制造交易量。政策层面已给出方向,即从基础数据包销售向应用程序接口调用、模型化解决方案及全栈服务梯次跃升,构建可量化可定价的数据集价值体系,其落地效果取决于对行业场景的理解与将数据嵌入业务流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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