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嘉科技”)近期提交招股说明书,拟科创板IPO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1581.4295万股。该公司曾在2022年创业板IPO审核中折戟,核心争议集中在实控人邱四军相关的多笔股权转让定价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及利益输送。此番转战科创板,历史股权疑点尚未充分释明,新的问题接踵而至:半年内公司估值拟实现近十倍抬升,大客户关联主体突击入股,叠加研发费用率持续走低,其百亿估值逻辑与科创板科创属性是否匹配,仍有待公司作出完整解释。
维嘉科技成立于2007年,由BVI维嘉出资设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邱四军合计持有公司40.5%的股权,并控制46.21%的表决权,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历史上两笔与邱四军相关的股权转让定价合理性存疑。2019年1月,胡泽洪以资金需求为由,将所持维嘉科技20%股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邱四军控制的维嘉凯悦,折合每股1.93元。而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每股净资产评估值约为8.31元。维嘉凯悦完成受让仅四个月后,2019年5月邱四军向11名员工转让维嘉凯悦13.10%财产份额,对应发行人每股股权价格3.87元,较此前胡泽洪转让价直接翻倍。
2020年8月,胡泽洪再次以存在迫切的资金需求为由,将持有的维嘉科技10%股权以700万元(每股2.71元)的价格转让给邱四军。时隔两个月,2020年10月,邱四军将其持有的维嘉科技13%股权以6500万元(每股19.35元)的价格转让给外部机构投资者木立创投和丰年君合,前后交易价差巨大。维嘉科技披露胡泽洪低价转让的原因之一是潜在受让对象较为有限,但根据保荐人对胡泽洪的访谈记录,胡泽洪在转让10%股权时,已知悉发行人与外部投资者正在接洽,在此前提下仍选择低价出让股权。
基于上述多项股权交易异常问题,维嘉科技在2022年9月的深交所面审中未获通过。监管部门重点要求公司解释:胡泽洪在面临迫切资金需求、可以主张债权的情况下,未要求实控人偿还借款和足额支付利息,而选择两次低价出售股权的商业合理性;两次股权转让是否为真实交易;邱四军与胡泽洪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有代持和利益输送安排。本次转战科创板,维嘉科技并未在申报稿中对上述历史股权争议作出详细说明。
与此同时,维嘉科技意在借助本次IPO实现估值的飞跃式增长。公司最近一次股权变动发生在2025年12月,陈涛以25.72元/股的价格向维嘉科技增资,该笔交易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投前整体估值为11亿元。2026年6月,维嘉科技IPO申报稿正式获上交所受理,本次计划募集资金26.62亿元,公开发行不低于25%的股权。以此测算,若公司顺利完成上市,整体估值将达到106.48亿元,意味着短短半年之内估值拟实现近十倍抬升。
维嘉科技致力于电子封装领域关键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PCB专用设备、集成电路封测设备等,终端应用覆盖人工智能、AI算力、数据中心、5G/6G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至2025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2361.37万元、82186.46万元、102801.5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06.45万元、3777.83万元、10780.77万元,营收持续扩张,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拉长七年周期观察,公司业绩波动明显,2018年至2021年营收分别为23404.05万元、22968.56万元、48124.15万元、79772.5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97.58万元、1768.68万元、6349.47万元、10155.86万元,在2021年净利润冲高后一度回落,直至2024年、2025年再度大幅回升。
公司还存在大客户关联主体突击入股的情形。报告期内,崇达技术长期位居维嘉科技前五大客户,对应销售收入分别为1878.3万元、9243.27万元、4781.83万元。2024年12月末,中比基金、海富长江分别将所持维嘉科技股权转让给崇高三号、崇高四号,转让价格为832.91万元、1665.82万元,转让单价同为23.42元/股,而崇高三号、崇高四号的出资主体以崇达技术员工为主。另一重要客户景旺电子同样常年位列前两大客户,2024年、2025年对应销售收入分别为8833.3万元、6070.08万元,景旺电子实控人之一、董事长刘绍柏在2025年9月以23.42元/股的价格向维嘉科技增资2200万元,距公司IPO申报稿获受理间隔较短,属于典型的突击入股。若维嘉科技成功上市,按106.48亿元估值计算,崇高三号、崇高四号、刘绍柏所持股权对应市值将分别达到5974.79万元、1.2亿元、1.58亿元,相比入股成本增值显著。
维嘉科技此次申报科创板,科研实力与科创属性备受关注。公司在申报稿中自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57项、实用新型专利260项、外观设计17项、软件著作权66项,参与制定4项国家标准。但从财务指标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依次为10.44%、6.02%、5.80%,呈现持续下滑态势;同期PCB产业链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2.43%、11.37%、9.94%,机床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则为4.62%、4.65%、4.83%。维嘉科技研发投入强度长期显著低于PCB产业链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综合多项疑点,维嘉科技历史股权转让的定价合理性、业绩剧烈波动背后的原因、大客户关联主体入股是否涉及绑定业务合作或利益输送,以及研发投入与科创板定位的匹配程度,均需公司在后续审核过程中作出进一步披露与说明。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企服科学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