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名联邦法官近日裁定,针对人力资源管理协会(SHRM)的一起残疾歧视诉讼可以继续推进。该案源于一名求职者的指控:SHRM在向她发出录用通知后,因她请求携带受训服务犬作为合理便利进入办公室,而撤回了该录用通知。
根据法庭文件,这名求职者主张SHRM的行为违反了《美国残疾人法案》(ADA)中关于合理便利的规定。她表示,自己需要服务犬协助日常活动,并已向SHRM提出在办公场所携带服务犬的请求。SHRM随后撤回了录用通知,该求职者因此提起诉讼。
SHRM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协会之一,为人力资源从业者提供认证、培训和研究服务。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雇主在招聘阶段对求职者提出的合理便利请求应承担何种义务,以及撤回录用通知是否构成基于残疾的歧视。
法官的裁定意味着该案将进入后续审理程序,SHRM需在法庭上就撤回录用通知的决定作出解释。这一裁决也再次引发企业界对招聘环节中残疾便利政策合规性的关注。对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而言,该案可能对雇主在录用阶段处理合理便利请求的标准产生影响。
目前,SHRM尚未就法官的裁定发表进一步评论。案件的具体审理时间表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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