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破获无人机代破解服务案 嫌疑人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获刑

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月30日消息,据公安部网安局通报,上海闵行网警近期侦破一起以“无人机维修调试”为幌子提供有偿“代破解”服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薛某被抓获,查获多台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等设备。薛某以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提供无人机破解服务,非法获利2万余元。目前,薛某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

该案揭示了无人机服务领域存在的灰色产业链。部分用户出于解除飞行限制、突破地理围栏等目的,寻求第三方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此类行为在法律层面面临多重风险。官方解读指出,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可能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及工具罪,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具体而言,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或明知他人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刑事责任外,操控非法破解的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该案例为无人机服务行业及用户群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警示。随着低空经济相关应用场景持续扩展,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安全与合规管理正成为监管重点,相关服务提供方及使用方均需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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